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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素


    释怀素(公元625-698年),律学家,东塔宗创始人,俗家姓范,祖籍南阳(今属河南),世代为官,其曾祖父岳被唐高宗选调为绛州曲沃县(今属山西)丞,祖父徽为延州广武(今陕西延安东北)令,父亲强乃武卫长史,故怀素为京兆(今西安)人。他出生后,家人请人占卜,谓其将是至贵之人,当为王者之师。宋《高僧传》卷十四说他“幼龄聪黠,气度宽然,识者曰: 学必成功,才当逸格”。年仅十岁即发愿出家。

    唐贞观十九年(公元645年),玄奘回国,怀素要求从他受学。宋赞宁将他的聪明才智与玄奘相提并论。说:“云与龙而同物,星将月以共光,俱悬释氏之天,悉丽着明之象”。怀素初学经论,就能理解透彻。二十二岁,从成道受具足戒,开始研究律学。他对相州(今河南安阳)律学专家法砺所著《四分律疏》和道宣的《四分律行事钞〉,均表示不满, 说“古人义未能尽善”,决心另着《四分律》新疏。

    上元三年(公元676年),奉诏至京师,住西太原寺,听道成讲律。永淳元年(公元682年),他所著律部新疏完成,取名《四分律开宗记》,共十卷。宋赞宁说他“一家新立,弹纠古疏,十有六失焉”。从此他宣讲自己的新疏达五十余遍。除弘律之外,他还每天诵《金刚经》三十卷。圣厉元年(公无694年)卒,终年七十四岁。

    怀素一生著述较多,他以学律弘律为主,其主要著作有:《四分律开宗记》二十卷、《四分拌僧羯磨》三本、《四分律尼羯磨》三卷、《遣教经蔬》二卷、《钞》三卷、《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卷、《四分律比丘尼戒本》二卷、《开四分宗拾遗钞》二十卷、《俱舍论疏》主卷。上述著作大多数己不存在。据有关资料显示,现仅存前三种,即《开宗记〉、《僧羯磨》和《尼羯磨》。他的《开宗记》也不完全是新创,而是以法砺的律学著作为基础,再加上自己的新意而成。《僧羯磨》和《尼羯磨》也是在研究了曹魏讨代的僧铠、昙谛,元魏时的慧光,隋时的法愿,唐初的道宣等人的关于羯磨著作之后写成的。总的内容共十七篇,分为方便、结果、授戒、师资、说戒、安居、受日、自咨、衣钵受药净、摄物、德衣、除罪、冶人、设谏、灭诤、杂行、修奉等十七项。

    怀素在写作方面,虽然吸收了古人的某些律学思想,但也不受他们所说的拘束,有不对之处就大胆批评。例如他批评法砺和道宣说:“相部(法砺)无知,则大开量中,得自取大小乘也;南山(道宣)犯重,则与天神言论。” 怀素、法砺和道宣三人关于《四分律》的著述,各有自己的特点,他们的著述,在唐代被称为律宗三大疏,同时流通,谁是谁非,史无定论。

    怀素的特点是,做学问善于取他人之长,舍他人之短,通过自己的深入研究,形成自己新的观点。因此他在当时是很有名望的一位律学家。他与法砺和道宣在律学上最大的分岐是“戒体”。法砺认为戒体非色非心,道宣原来同意此说,但他后来受唯识思想的影响,否定了自己原来的看法,改说戒体是心法。怀素不同意上面两家的说法,他根据《四分律》属于化地部,而化地部又是从说一切有部分化出来的。所以解说《四分律》的戒体,应:依说一切有部的典籍。说一切有部认为戒体是色法。怀素说心法等只能是戒因,并不是戒体。所以他撰述《四分律开宗记》时,大量引用说一切有部的《俱舍论》和《毗婆娑论》等。

    由于怀素在京兆所住寺院为西太原寺东塔院,故他所弘律学称为东塔宗。但这个宗派存在的时间并不长,大概到宋代初就不再传了。俗活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该宗弘律的人接不上,所以就不能流传于后世,这或许是怀素所始料不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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