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峨眉山佛教网 > 峨眉山佛学院 > 学院规章
峨眉山佛学院菩贤行愿优秀学僧奖评选办法


  根据《峨眉山佛学院管理办法》精神,为佛教长远发展培养爱国爱教、德才兼备、信仰虔诚、持律弘法、学修精进,和谐善缘、弘法利生的优秀僧才,大力表彰在菩贤行愿学修中表现突出的学僧,形成严谨学风和纯正道风,进一步树立峨眉山佛学院良好形象,扩大峨眉山菩贤行愿道场在全国的影响,我院决定设立“峨眉山佛学院菩贤行愿优秀学僧奖”,从2011年起开展评选活动 ,以后每届评选一次。

  一、奖励证书、奖励金额及名额

  “峨眉山佛学院菩贤行愿优秀学僧奖”奖励名额为每届每班 1 人,发给奖励证书、奖金。

  二、参评对象:1、峨眉山佛学院在校本科学僧

  三、参评条件:

  1、爱国爱教,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为佛教事业矢志献身的崇高志向。

  2、正知、正见、正行,积极传播佛教文化。

  3、威仪具足,身心健康,受持戒律。

  4、遵纪守法,严守学院、寺院的一切规章制度。出勤率高。

  5、遵守社会公德,尊师重道,发扬“六和精神”,关心常住,团结同学,

  6、参加佛事活动、公益活动、集体劳动和礼佛参学等实践活动表现好,解行相应。

  7、勤劳俭朴,能吃苦耐劳,争挑重担。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热心为大众服务。 

  8、为弘扬佛法努力学习,勤修精进,各科成绩优良,名列班级前茅。

  9、具有一定的佛学研究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或在省级佛教、宗教刊物上发表有文章

  10、在各级统战、宗教、佛协组织的活动中获得奖励、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 评选程序遵循自下而上和择优评定的原则,班级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提名。教务处通过全面衡量学僧的各方面表现筛选择优推荐。学院综合审定确定获奖人选。

  2、获奖人选应实事求是地按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在评审表的“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实事求是地介绍本人在入校后的现实表现。班主任在“综合评价意见”一栏中,应简明扼要、如实对学僧的思想政治素质、实践表现、学修情况及其自我养成意识等做出恰当评价和推荐意见。

 

 


 

主办单位:峨眉山佛教协会|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大佛禅院|邮编:614200

峨眉山佛教协会电话:0833-5590995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21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川(2022)0000028 蜀ICP备07002121号-1

您是本站第23632106 位浏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