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峨眉山佛教网 > 峨眉山佛学院 > 学院规章
峨眉山佛学院院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管理,加强对峨眉山佛学院的组织领导,根据四川省佛教协会和峨眉山佛教协会有关峨眉山佛学院机构设置、人事安排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机构设置

  峨眉山佛学院组织机构序列由院务委员会、院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教务部、院务部、训导部组成,接受四川省佛教协会领导和峨眉山佛教协会的组织管理。

  1、院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佛学院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2、院领导班子设院长、副院长、教务长、教导长,对佛学院实施全面领导。

  3、教务部、院务部、训导部分别设主任、副主任。

第二条  机构职能

  1、院长主持佛学院全面管理工作,对四川省佛教协会和峨眉山佛教协会负责。

  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佛学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教务长协助院长、副院长负责日常教学组织和教务管理工作。

  教导长协助院长、副院长抓好法师、学僧的戒行督导工作

  2、院务部职能

  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佛学院日常行政事务、对外联系、人事档案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教导长抓好戒行督导和道风、学风建设工作。

  主任职责:负责院务部全面管理工作。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内外联系,重要文件、资料起草和报送下发文件的核审签发工作。负责佛协重要接待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各部门和各岗位间的相互协调工作。完成交办工作。

  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负责院务部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资料起草工作。负责专职人员管理和岗位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后勤保障工作计划的编制实施、协调管理、执行检查。完成交办工作。

  3、教务部职能

  在教务长领导下,负责佛学院日常教学组织、教学研究、教学督导、业务培训和新僧招生、学僧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峨眉山佛协“养正班”的培训计划并组织教学实施。协助教导长抓好戒行督导和道风、学风建设工作。

  主任职责:负责佛学院招生、教学组织、督导和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编制日常教学经费开支计划。负责招生简章、教学计划等相关文件、资料的起草和报送、下发文件的核审签发工作。负责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核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教师授课、检查教学计划完成和组织教学总结、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工作。负责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完成交办工作。

  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完成日常教学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尼众班日常教学组织、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佛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检查工作。负责佛协和佛学院重大接待及佛事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相关工作计划、文件资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尼众班专职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交办工作。

  4、训导部职能:

  在院长、副院长、教导长领导下,抓好法师、学僧的戒行督导工作,协调院务部、教务部督查全院道风、学风建设,组织带领法师和学僧体验丛林生活。

第三条  教学经费、维护经费管理

  1、教学需用的办公用品、一般性维修和日常行政事务经费,由佛学院按实开支。

  2、院本部组织专题学修活动和奖励优秀学僧,教务部须提交计划、方案和奖励标准,报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3、组织教师、学僧外出参学和教学交流等活动,教务部须提交计划、方案,报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4、添置固定资产和大件(额)物品,院务部须提交计划、预算方案,报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后,按计划组织采购。

  5、校舍、场地等大型修缮项目及小型维修项目,院务部须提交预算方案和施工计划,报副院长核审,并经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涉及消防、古建筑等的相关设计、防范措施等,应有相关图纸、说明等材料,并经院长审核后,报峨眉山佛协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第四条  行政事务管理和执行制度

  1、峨眉山佛学院的会计工作,由峨眉山佛教协会财务审计组指定会计兼任。财务管理工作按峨眉山佛教协会《财务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2、峨眉山佛学院聘用员工,按峨眉山佛教协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3、峨眉山佛学院须按月向峨眉山佛协人事组报送教师、法师的计实授课考勤表。教职员工的工资、授课费用和学僧助学金的发放,须经峨眉山佛协人事、财务部门审核,统一按峨眉山佛协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不得提前或延后。

  4、本办法所指各项费用的计发和计划内项目的开支,会计按标准和计划项目入帐。超计划开支部分和计划外开支项目,佛学院须有书面说明,经副院长或院长审批签字或有峨眉山佛协审批文件,会计方可入帐。

第五条  教职人员、学僧费用标准

  峨眉山佛学院常住法师衣单费用标准、聘请法师、教师授课补助标准和学僧助学金标准,按峨眉山佛教协会《关于峨眉山佛学院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执行。调整相关费用补助标准,须经峨眉山佛协行文,按规定标准执行。

  聘用员工工资和福利,按峨眉山佛教协会有关岗位工资序列的规定补助和劳动合同约定项目支付。

 

 


 

主办单位:峨眉山佛教协会|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大佛禅院|邮编:614200

峨眉山佛教协会电话:0833-5590995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21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川(2022)0000028 蜀ICP备07002121号-1

您是本站第23616310 位浏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