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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佛教协会第四届代表会

“文革”后,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支持下,恢复峨眉山佛教协会,1979年12月9日,在报国寺召开峨眉山第四届佛教徒代表会议,时间5天,参加会议的上届理事和各寺庙的代表共35人。会上,学习了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在国庆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开幕词;听取和讨论了圣湘会长作的《峨眉山佛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讨论修改了《峨眉山佛教协会章程》;选举了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共19人。礼请遍能和尚为名誉会长。四川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永光法师代表省佛协到会致贺词,并赠送了锦旗。政协峨眉县委员会、中共峨眉县委统战部领导也到会祝贺。

   峨眉山佛教协会恢复以后,办公地址仍设报国寺内,山上各寺庙作为峨眉山管理局旅游公司接待站,有的当家兼站长,僧尼为服务人员,与公司职工同工同酬。殿堂由僧人守护,宗教收入交佛教协会,作为宗教活动经费。佛教协会主要管理宗教事务,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陈设殿堂,庄严佛像。

1982年起,峨眉山佛教协会组织山上各寺院僧人开始接收徒弟,培养僧才,组织参学,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并接待了国外和港澳台的佛教团体和信教群众。1982年5月,佛协理事会议作出了有关寺庙殿堂的七项规定,本着僧要像僧,庙要像庙的精神,对全山僧尼在僧装、仪表、佛教礼仪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纠正“文革”中蓄长发、着便衣等的混乱现象,按照《峨眉山佛教协会章程》逐步恢复和健全僧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主办单位:峨眉山佛教协会|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大佛禅院|邮编:614200

峨眉山佛教协会电话:0833-559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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