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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海


    怀海(720—814年),福州长乐人,依潮阳西山慧照出家,从衡山法朗受具足戒。后往庐江(今安徽庐江县)浮槎寺阅藏经多年。他听说马祖道一在南康(今江西赣县)开法,即前往参学,与西堂智藏同称入室。他侍奉道一六年,得到印可。道一圆寂后,他初住石门(今江西靖安县),继往新吴(今江西奉新县),住大雄山,岩峦高峻,又称为百丈山。不久,四方禅者奔凑而来,以沩山灵祐、黄檗希运为其上首。他传播禅风二十余年而圆寂,有《百丈怀海禅师语录》、《百丈怀海禅师广录》各一卷。

    怀海禅学的主要特点是主张众生心性本来圆满成就,只要不被妄想所系缚,就和诸佛无异。他有一段著名的语句:“灵光独耀,迥脱根尘,体露真常,不拘文字;心性无染,本自圆成,但离妄缘,即如如佛。”这些语句显示心性本自寂照与随事即用显体的禅宗心要。他的修行法门就是根据这个思想,他说:“先歇诸缘,休息万事,善与不善、世出世间,一切诸法并皆放却,莫记、莫忆、莫缘、莫念。放舍身心,全令自在。心如木石,口无所辩,心无所行。心地若空,慧日自现,如云开日出。”

    怀海的作略,如打、笑、喝、举拂等,和道一相似。他每逢说法下堂,大众已经出去,却呼唤大众,等到大众回过头来,他又问:“是什么?”他这种提醒学人反省的方法,诸方称为“百丈下堂句”。

    怀海并运用禅学于劳动实践中,实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规制,他本人就是“作务执劳,必先于众”;他还在《禅门规式》里规定实行“普请”(集众作务)法,上下协力劳动。

    禅宗僧众以前多半住在律寺,后来参学的人日见其多,感到在律寺中对于说法和住持多有不便,道一才开辟荒山另建丛林,然而还没有规章制度;怀海乃折衷大小乘的戒律,制定禅院清规。禅院的最大特点是不立佛殿,只设法堂,表示佛祖亲自嘱咐,以现前的人法为重。又规定以具道眼的禅僧为化主,称为长老,住在方丈;参学的大众,都住在僧堂;长老说法,两序雁行立听,宾主问答,激扬宗要。此外还有关于禅院事务的种种规定。此即所谓《百丈清规》(《传灯录》卷六题作《禅门规式》)。其书在宋时就失传了,另行宗赜所编《禅苑清规》。元代朝廷令百丈山德辉重编,至元元年(1335年)颁行,书名《敕修百丈清规》八卷,但已全非百丈原来的面目了。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同山忠智重刊,即今所传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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