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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佛教协会考察僧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峨眉山佛…    文章来源:峨眉山佛教协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7 【字体:



(2003年7月9日峨眉山佛教协会理事〈扩大〉会议通过)


  为尊重广大初发心出家者的信仰自由,满足他们的信愿,以绍隆佛种,续佛慧命,根据政府相关法令和中国佛协及四川省佛协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统一标准,结合全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管理
  ⒈ 必备条件
  凡自愿发心出家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信仰纯正,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及无传染性等严重疾病),经家庭父母同意,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之未婚青年(或单身无婚姻纠纷者)。
  ⒉ 必备材料
  初发心出家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 出家申请书和个人简历(含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书
  ③ 家庭父母同意书
  ④ 当地镇(乡)政府和派出所出具的本人身份、考良表现和婚姻状况的证明

  二.培养管理
  ⒈ 接收考察僧由峨眉山佛协组织统一面试,审核相关材料,统一体检,合格后予以登记、建档,由峨眉山佛协指定寺院集中培训三个月,结业后由佛协根据全山情况,统一分配到片区寺院正式考察。
  ⒉ 所有考察僧须恭敬耆德,尊重师长;服从安排,以寺为家,勤修“三学”,恪守“六和”。
  ⒊ 片区寺院应对考察僧加强管理,严格要求。认真组织、安排法师指导、督促他(她)们的学修。片区寺院每半年应向峨眉山佛协书面报告考察僧的表现情况和寺院考察意见。
  ⒋ 未经峨眉山佛协批准,考察僧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寺院和调换接收考察寺院。
  ⒌ 正式分配片区寺院考察的考察僧,其考察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考察期间不得剃头、着僧装。考察期满合格,由片区寺院推荐填表,佛协按《峨眉山佛教协会沙弥(尼)剃度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统一组织剃度。

  三.片区寺院认为考察僧不合格,必须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峨眉山佛协审查同意后再行处理。

  四.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于峨眉山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会。

  五.本实施细则经峨眉山佛教协会理事会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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